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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辽河排涝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30 17:28

信息来源:

库伦旗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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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30 17:28


信息来源:

库伦旗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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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本工程建设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工程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辽河排涝工程

建设单位:内蒙古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地点:本工程涉及通辽市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库伦旗;兴安盟科右中旗境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共规划排涝沟道工程67条约842.795km,护砌长度283.592km。其中:排涝沟道整治工程812.709km,护砌长度277.892km,包括总排干沟整治工程236.356km,护砌长度128.821km;排干沟整治工程34条425.218km,护砌长度142.071km;支沟整治工程151.135km,护砌长度7.000km。规划新建排涝沟道工程30.086km,护砌长度5.700km,包括新建总排干沟工程5.700km,护砌长度5.700km;排干沟工程18.138km;新建支沟工程6.248km。

本次共规划新建建设建筑物,其中涉及水闸、包括拆除重建、强排泵站、过路方涵、过路桥涵等附属设施。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内容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围绕工程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全面排查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科学评定风险等级,研究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形成完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为工程决策提供依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意见范围

工程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受工程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二)主要事项

1.您对本工程建设实施的态度(支持/有条件支持/反对)及理由;

2.您认为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如征地补偿、环境影响、交通出行、就业安置、生产生活影响等);

3.您对工程建设、风险防范化解及后续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与社会稳定风险相关的诉求和想法。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示目的是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应客观、真实、理性,切实反映实际问题;

2.公众可通过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反馈时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进一步沟通交流;

3.公众意见将作为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程决策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我们将对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吸纳。

五、反馈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马圣琦

联系电话:135 0061 3704

邮箱:4155006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