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人民政府关于对库伦旗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03 15:38
信息来源:
库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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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按照通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货运装载重点源头企业排查及日常监管的通知》(通交字(2026)84号)要求,现将已更新确定的货物运输源头企业(单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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