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利尔镁质高温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取水许可承诺书的补充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24 16:39
信息来源:
库伦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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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通辽市水务局关于区域评估范围内取水许可实施承诺制管理的通知》(通水字【2022】82号)文件要求,内蒙古利尔镁质高温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此前已完成公示。现核查发现原公示内容中年取水量计算存在错误,予以补充公示。
具体详情请查看附件
如有反馈意见可以联系政数局萨如拉,电话:15248180479;水务局包佳兴,电话:15924540574
公示期: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14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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