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17 15:00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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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环字﹝2026﹞7号
关于印发《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队、中心:
按照《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环办字〔2026〕59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附件:《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6月4日
附件: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
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库伦旗生态环境部门及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以提高涉企行政检查质量和效能为目标,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精细化,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促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结合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辽市“一业一查”市场主体综合监管合规指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动态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确保应建尽建、动态更新。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差异化配置监管资源。规范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减少多头重复检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旗“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海阔 局长
副组长:张伟强 副局长
成 员:布仁朝格吉勒 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陶利祥 技术服务分中心主任
刘 建 保障分中心主任
付崇川 综合股负责人
王 然 污染防治股负责人
王 利 局办公室主任
李 丽 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刘梦宇 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辽市库伦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布仁朝格吉勒兼任。
联 系 人:李丽
联系电话:0475-4777151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和抽查计划。一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职责,制定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本部门内部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内容。二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整合各业务条线,能联尽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包含跨部门抽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实际情况,按照风险等级、信用水平,对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发现普遍性问题或者有突发性风险的领域,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三是年度抽查计划要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年度工作计划库中,同时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调整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平台,并在公示系统公示。
(二)动态更新“一单两库”。一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明确抽查类别、抽查事项、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检查主体、检查依据等,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一内蒙古)(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在调整完成清单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平台,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不得擅自调整。二是在监管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三是在监管平台中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将本单位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负有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信息包括姓名、职务、执法证号、工作单位、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维护。四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应明确组织领导、抽取方法、检查流程、抽查方式、公示程序、信息共享、监管衔接、归档方式等重点环节。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应根据各抽查事项特点,逐一明确检查内容、方法和工作要求。
(三)强化信用风险融合应用。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类企业,可以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市场监管的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不代替专业领域对企业的分级分类。按现有规定实行重点监管的同时,统筹生态环境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业务协同,实行全链条监管。
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的运用方法:一是在抽取双随机任务时直接运用系统嵌入功能,设置不同风险等级抽取比重抽取检查对象;二是在抽取双随机任务时,同时选择多个子库信用风险不同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四)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抽查发起部门负责统筹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明确联合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检查日程安排、工作进度等事宜。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联合对抽查事项进行检查。联合抽查发起部门要按照部门联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负责统一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名单,原则上在同一行业布置的抽查应该避免重复组织。要进一步探索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领域和方式,主动协调,实现“内部综合+外部联合”双随机监管。
(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的运用方法:一是在抽取双随机任务时直接运用系统嵌入功能,设置不同风险等级抽取比例抽取检查对象;二是在抽取双随机任务时,同时选择多个子库信用风险不同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六)依法公示抽查检查结果信息。执法检查人员应如实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按照“一次一档”原则归档保存。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原则上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监管平台录入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应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做好告知移送记录,形成闭环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内部抽查和联合抽查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确保信息畅通。“双随机”监管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提升宣传成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在实施随机抽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情况、问题、难题要随时与市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沟通汇报,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抽查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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