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库伦旗人民政府!
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 库伦政务 通辽市库伦旗发布
印象库伦云APP
支持IPV6
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10-20 18:14

信息来源:

库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4-10-20 18:14


信息来源:

库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分享到:


一、职能职责

库伦旗民族事务委员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库伦旗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归口旗委统战部领导。库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及库伦旗委关于民族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建议。

(二)承担旗民委委员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民族工作有关协调机制的具体事务,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对全旗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委、旗委关于民族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开展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组织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四)研究提出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策建议;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研究提出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意见建议,参与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建设;协调推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融合;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组织参与八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六)研究提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族领域示范创建工作,协调推动全旗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建设工作。

(七)研究提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意见建议,促进党的民族政策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安全领域的实施、衔接。参与拟定和实施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推进民族事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

(八)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意见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九)统筹协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旗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

(十)组织协调民族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工作。负责提出加强基层民族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十二)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777644 ;    

传真:0475-4777644;

    电子邮箱:kulunminwei@163.com 

邮政编码:028200;

办公地址:库伦旗库伦镇安代大街旗党政综合办公楼五楼;

负责人:王山虎;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三、内设股室

(一)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点:库伦旗库伦镇安代大街旗党政综合办公楼五楼535室;

联系电话:0475-4777644;

    电子邮箱:kulunminwei@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民族事务股

办公地点:库伦旗库伦镇安代大街旗党政综合办公楼五楼535室;

联系电话:0475-4777644;

    电子邮箱:kulunminwei@163.com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四、所属二级单位:

库伦旗民族事务综合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为机关运行提供支持保障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民族事务服务管理相关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民族成分更改上报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申请、落实等工作。

3、承担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品民贸企业的管理、扶持工作。

4、做好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教育等工作。

5、完成旗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库伦旗库伦镇安代大街旗党政综合办公楼六楼620室;

办公电话:0475-4777644;

传    真:0475-4777644;

负 责 人:孟根高勒;

      电子邮箱:kulunminwei@163.com ;

邮政编码:0282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