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0-20 17:46
信息来源:
库伦旗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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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职责
旗教育体育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旗委教育 工作委员会为旗委的派出机构,与旗教育体育局合署办公。旗委 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旗教育体育局,接受旗委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 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 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 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秘书股,负责处理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旗教 育体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 书组相关工作,接受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旗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 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库伦旗委工作要求, 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 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 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调整为: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 穿于教体系统各类各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建设、师资 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及 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构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 教育等学段有序衔接,课程融入、专题教育、主题实践、校园文化等领域全面覆盖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体化教育体系。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 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旗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 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 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四)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办基础 教育、特殊教育、社会综合实践教育、终身教育工作。负责基础 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 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地方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 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 育体系。负责指导全旗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体系 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六)统筹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加强职业教育教学 管理,推动课程教学改革。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积 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负责全旗成人教 育、社区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旗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 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八)负责全旗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教育、体 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决算。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使用管 理政策,并参与管理用于调节各类教育、体育协调发展和支持重 点项目的基建投资、事业经费。监测教育、体育经费使用情况。
负责统计全旗教育、体育经费执行情况。指导开展各级各类学校 学生资助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旗基础教育设施专项建设工程。 承担所属单位审计工作。拟订全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招生 计划。统筹管理和指导全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 招生工作。负责全旗教育、体育事业和基本建设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教体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规范 办学行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统一战线、群团组 织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 术与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旗 校园足球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所属单位股级干部。
(十)主管全旗教师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统筹管理全旗教 体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校长(园长)和教育 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教师招聘、岗位聘任管理、职称 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 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审核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负责全旗 教师、教育工作者评优表彰工作。
(十一)按管理权限组织、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和学 籍学历管理工作。研究拟订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 段教育毕业文凭的审验和发放工作。
(十二)指导全旗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 装备工作。统筹推进全旗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及安全管理工作。 承担机关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指导所属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负 责教育、体育舆情监控及信访工作。
(十四)按管理权限,负责高中阶段学校审核,指导全旗高 中阶段以下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核、监督检查和管 理工作,组织指导库伦旗教体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库 伦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工 作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普通话应用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六)统筹指导全旗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旗教育法 制建设、教育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十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 和体育体制改革。
(十八)统筹规划全旗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 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九)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 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 业余训练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二十)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和国内重大比赛,主办全旗综 合性体育比赛。制定并颁布竞赛规则,管理全旗性比赛和裁判员 队伍。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一)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指导体育院校建设。
(二十二)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完善体育产业 布局。推动发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负责体育彩票工作的监督管 理。指导体育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十三)组织指导体育文化、宣传教育、科研,管理指导 全旗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二十四)负责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十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 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六)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内设机构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调整后旗教育体育局(旗委教育 工作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负责 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宣传、 信息等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和门户网站、微信等 新媒体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协调组织人大代 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负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旗 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承担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旗 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旗委教育工作委员 会的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 校(幼儿园)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党建工作。统筹指 导全旗教体系统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协助旗委 教育工作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和组织协 调反腐败工作,承担监督、执纪、问责等职责,负责教体系统党 员干部日常党风廉政教育。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研究教育、体育改革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组织拟订 综合性教育政策草案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教体系统法治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教育、体育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 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权责清单 及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备案工作。负责承办全旗教体系统来信来 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工作。
(二)人事师资股(语言文字应用管理股)。负责全旗教师队 伍建设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政策并组织 实施。指导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负责各级 各类教师和校(园)长培训、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师 的职称、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中小学特级教师等评审和指导 工作。指导教师岗位聘任管理,负责教师招聘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管理教体系 统因公出国(境)工作。组织落实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落实国内区域教育合作交流。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调配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 业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所属事 业单位股级干部的选任、管理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指导全旗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 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应用、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和 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旗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计划财务和安全管理股。参与拟订所负责教育、体育 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负责学生资助、教育捐款、教育收费统 筹工作。组织全旗教育、体育经费统计、发布、监测工作。会同 有关部门开展教育、体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预 算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统筹协调全旗学校安全稳定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 导学校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及防范打击邪教等校园安全工作。指导 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负责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 作。协调组织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和有关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教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指导各级各类 学校后勤宏观管理工作。
(四)教育股。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 宏观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自 治区、通辽市发展政策,制定教学基本文件,负责义务教育、普 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 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负责义务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和综合素质评 价工作。指导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校外教育工作,指导义务教育 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地方课程建设、教育装备技 术、教育信息化、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落实民族教育相关政策。会同有关 部门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落实民族 团结进步教育工作。负责全旗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建设管理规划, 组织地方教材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报备和征订等工作,承办其他中小学教材相关的日常工作。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事 业统计、分析、发布、监测工作和教育基建统计工作。综合协调 全旗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教育项目 的调研、编制、申报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全旗学校基本建设宏 观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旗高中阶段学校和义务教育学校年度招 生计划,承办普通高中教育毕业证书的审验和发放工作。统筹指 导教体系统生态文明建设以及节能减排、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 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负 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上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和德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校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工作。 指导中小学思想和政治理论课一体化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统筹 指导学校劳动教育、科技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研学旅行等校外教 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教 体系统共青团、少年队、班集体、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家校协作 和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儿童发展纲要。
拟订教育督导的制度、办法和评估要求。组织开展学校落实 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承担对学校履行教育职责 完成情况年度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 育教学工作、教育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导。指导全旗教育督导 和教育发展水平、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起草教育督导报告。
统筹指导全旗学前教育工作。负责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 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学前教育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工作。负 责幼儿园招生系统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旗公办、民办幼 儿园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工作。开展全旗公办、民办幼儿园类级评 定工作。指导全旗公办、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协助做 好幼儿园教职工的配置、园长及教师的培养培训、师德师风、安 全管理工作和落实民族教育相关政策。
统筹管理职业教育,拟订相关教学指导文件、教学评估要求 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指导职业教育教学、 实习实训。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指导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考试、学校科研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和 成人非学历教育专业建设、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负责各类成人非 学历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稳定 和安全教育工作。
(五)体育卫生艺术与劳动教育股。指导学校体育、卫生、 艺术、劳动教育工作。拟订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与健康 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组织管理各类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等活 动,参与指导相关专业师资、课程建设。负责全旗校园足球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拟订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 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制定并颁布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规则, 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拟订实施全旗 性体育竞赛规则。指导全旗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体育 科研工作和训练基地发展。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和国内重大比赛, 承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反兴奋 剂工作。拟订全旗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竞赛计划,管理青 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和体育竞赛活动。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 标准的实施。负责全旗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拟订实施全旗体育产业区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健身 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中介培训、体育用品制造与销 售等产业发展,承担体育彩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监督 全旗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体育事业、 产业统计等工作。
办公电话:0475-4777428
办公地址:库伦旗东梁新区安代大街南50米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单位负责人:贾海学
三、所属单位
(一)库伦旗教育体育局教育研修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小学考试命题改革研究工作。
2、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组织实施教研教改实验及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为教育决策提供服务。
3、参与制订并组织落实基础教育《幼儿园)师资培训规划、查训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培训网络。
4、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数师、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校长的继续教育,协助机关办好五级培训。
5、开展教学理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行政部门提供依据材料。
6、承很学校课程的设置、教材的使用和开发,教学方法和手段、学生的学习规律和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7、承担中小学、幼儿园科研课题立项的申报、实施指导和结题等相关工作。
8、承担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开展教学调研测试,做好命题、阅卷、成绩分析等工作。
9、承担学科教师基本功大赛、优质课、教学论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选及培养工作。
10、承担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为中小学校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协助机关承担学校信息化教育(现代教食技术)、实验室、图书馆(室)建设业务指导工作。
11、承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立用、实验教学能力提升和学校图书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12、完成旗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库伦旗东梁新区安代大街南50米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办公电话:0475-4777556
负责人:金仓
(二)库伦旗教育体育局综合服务中心(库伦旗学生资助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宣传工作;承担教育招生考试、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
2、承担各类教育考试的基础信息采集、确认等工作;承担各类教育考试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场编排等事务性工作。
3、承担学生资助及相关政策宣传工作;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务性工作。
4、承担教育扶贫、教育助学和其他资助相关事务性工作。
5、完成旗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研修中心、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库伦旗东梁新区安代大街南50米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办公电话:0475-4777486
负责人:陈兴艳
(三)库伦旗教育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1、协助机关负责资产、档案、会务、党群等事务性工作。
2、承担教育教学督导行政辅助性工作,参与制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
3、承担中小学校宿舍、食堂业务指导工作;承担中小学后勤人员培训工作。
4、承担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事务性工作。
5、承担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事务性工作。
6、承担学前教育教学管理事务性工作。
7、承担教育发展基础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等事务性工作。对教育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8、完成旗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库伦旗东梁新区安代大街南50米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办公电话:0475-4777343
负责人:高国民
(四)库伦旗青少年活动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的规划、组织和指导工作,为中小学生校外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对中小学生开展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2、承担发挥校外阵地“活动中心、培训中心和指导中心”的作用,开设不同类型的特长培训班,开展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培训,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3、承担举办展览、讲座,组织公益性演出,开展各项比赛、夏(冬)令营以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4、完成旗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库伦旗老城区手机一条街西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办公电话:13948546408
负责人:青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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