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0-20 18:05
信息来源:
库伦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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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通辽市和旗委、旗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旗公安工作规划,部署、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全市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
(三)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全旗治安保卫工作;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各类影响重大的犯罪案件。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知道监督协调参与治安灾害预防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六)负责全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维护全旗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依法查处危害国内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防范处置和侦查打击邪教、反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预防侦查打击防范工作。负责全旗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
(八)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全旗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全旗公安管辖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九)负责有关党和国家、自治区、市主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旗视察、访问等活动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旗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并实施公安信息化建设;负责全旗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查处全旗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全旗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受理、查办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控告申诉案(事)件,承担全旗公安信访工作。
(十二)负责全旗公安装备、被装、警械等规划管理与采购实施,负责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知道库伦旗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十四)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承担旗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接报警、指挥处警等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行动和重大突发案(事)件应急指挥协调以及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警卫安保等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和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会务、统计、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
(二)督察法制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负责公安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监督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案(事)件接待受理、查办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
(三)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国际警务合作等工作。负责治安案件、管辖的刑事案件等违法犯罪预防侦查打击等工作。
(四)刑事侦查大队(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负责刑事犯罪案件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承担公安司法鉴定工作。
(五)交通管理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事故处理工作。负责车辆、驾驶员管理指导工作。
(六)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文化、教育训练工作。承担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安党的建设监督责任。
(七)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八)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经济犯罪侦查案件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侦办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
(九)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
(十)禁毒大队。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担进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
办公地址:库伦旗东梁新区双拥街公安局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5-4777188
负责人:计双利
三、所属单位
库伦旗公安局综合保障中心
库伦旗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更名为库伦旗公安局综合保障中心,为旗公安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主要职责
1.负责局机关及各室、队、所后勤事务性工作。
2.承担各室、队、所执法辅助和文职等工作。
3.承担事业人员及辅警的日常管理;协助机关对事业人员及辅警开展年度考核等工作。
4.负责机关食堂、内务管理和卫生管理。
5.完成旗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库伦旗东梁新区双拥街公安局大楼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5-4777188
负责人: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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