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3-05-11 17:03
信息来源:
库伦旗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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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财综字〔2023〕19号
库伦旗财政局
关于印发《规范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和评标办法使用的重要提示》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特点选择相适应的采购方式和评标办法,确保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
近期我局在进行政府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能规范选择采购方式和评标办法。主要问题表现为:一是竞争性磋商方式应用不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已明确竞争性磋商的适用情形,但还存在如农副产品等技术标准统一、明确或不符合适用情形的项目,选择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二是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或项目包含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的,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实施。三是存在采购人、代理机构过度使用综合评分法,应用评标办法不规范。
因上述情况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效率,增加了法律风险。请各相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并予以重点关注,在采购方式选择和评标方法应用中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
库伦旗财政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