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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525011653293A/2024-0493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库伦旗人民政府 文  号 库政字〔2024〕151号
成文日期 2024-07-31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25011653293A/2024-0493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库伦旗人民政府
文  号 库政字〔2024〕151号
成文日期 2024-07-31
公文时效 有效
库伦旗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库伦旗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31 17:25

信息来源:

库伦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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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31 17:25


信息来源:

库伦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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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政字〔2024151

库伦旗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库伦旗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居民综合服务中心、旗直及驻库中区市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83号)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通辽市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通政发〔202467号)要求,进一步明晰我旗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依据通辽市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旗政府对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确认,编制形成《库伦旗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旗政府2024年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苏木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重要性,严格履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旗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积极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及时更新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

附件:库伦旗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


此通知

202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