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525011653293A/2024-0508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库伦旗人民政府 | 文 号 | 库政任字〔2024〕5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2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525011653293A/2024-05087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库伦旗人民政府 |
文 号 | 库政任字〔2024〕5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2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库伦旗人民政府 关于刘永富等同志任免职务的令
发布时间:
2024-09-21 09:05
信息来源:
库伦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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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政任字〔2024〕5号
库伦旗人民政府
关于刘永富等同志任免职务的令
各乡镇苏木政府、居民综合服务中心,旗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任命:
刘永富同志为旗知识产权局局长;
魏东鑫同志为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旗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旗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宋永新同志为白音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拟免:
宋永新同志白音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于阳同志旗农牧和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按副科级干部管理)职务;
丛日春同志旗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蒋勇同志旗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此令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