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525011653293A/2025-0068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
| 发布机构 | 库伦旗人民政府 | 文 号 | 库政任字〔2025〕6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0-2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525011653293A/2025-00683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 发布机构 | 库伦旗人民政府 |
| 文 号 | 库政任字〔2025〕6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0-29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时间:
2025-10-30 14:30
信息来源:
库伦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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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政任字〔2025〕6号
库伦旗人民政府
关于佳丽等同志任免职务的令
各乡镇苏木政府、产城融合发展办公室,旗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任命:
佳 丽同志为旗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春红同志为旗司法局副局长;
王成龙同志为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那日苏同志为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包金仓同志为旗水务局副局长;
曹丽娜同志为旗统计局副局长;
李芷萱同志为旗产城融合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吉木斯同志为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好斯白乙拉同志为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魏 魏同志为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聂晓光同志为旗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乌格德勒呼同志为旗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 勇同志为旗产城融合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玉波同志为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荣志刚同志为旗地方道路养护中心主任;
康梅荣同志为旗总医院副院长;
韩玉龙同志为旗总医院副院长、旗中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月月同志为旗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文婧同志为旗蒙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于春雨同志为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晓光同志为旗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青格勒图同志为旗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少华同志为旗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吕维军同志为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物证鉴定中心)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梁秀峰同志为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武 鹤同志为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 吉同志为旗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姜广贺同志为旗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 骁同志为旗公安局库伦第二派出所所长;
徐大鹏同志为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按副科级干部管理);
乌力吉那仁同志为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按副科级干部管理)。
决定免去:
梁玉兰同志旗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巴雅尔图同志旗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佳 丽同志旗农牧和文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按副科级干部管理)职务;
曹丽娜同志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木吉勒同志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扎拉嘎白乙拉同志旗总医院院长兼旗蒙医医院院长、旗中医院院长职务;
王利忠同志旗总医院副院长职务;
贾英红同志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晓光同志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梁青山同志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徐大鹏同志旗正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按副科级干部管理)职务;
乌力吉那仁同志旗正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按副科级干部管理)职务。
此令
2025年10月29日
库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印发






蒙公网安备 150524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