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库伦旗人民政府!
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 库伦政务 通辽市库伦旗发布
印象库伦云APP
支持IPV6
库伦旗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2-20 16:45

信息来源:

库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5-12-20 16:45


信息来源:

库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到:

库伦旗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库伦旗政府网站(http://www.kulu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库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库伦旗安代大街库伦旗人民政府办公楼3楼;联系电话:0475-477707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库伦旗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动政务公开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民生关切回应深度衔接。优化公开平台功能,强化政策解读与政民互动,争当政务公开工作的表率,加力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持续做好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聚焦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关切,拓展主动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推动信息公开提质增效。紧扣教育医疗、养老保险、重大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核心领域,精准公开政策文件、实施进展和成效成果等信息。2025年,全旗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畅通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区、信函邮寄等申请路径,强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上年结转1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信息产生、审核到发布、归档等各环节均明确责任主体和操作规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开展文件清理,确保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平台使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服务意识。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规范账号运营管理,发挥“印象库伦”核心账号引领作用,联动其他新媒体账号形成传播合力。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前审核和发布后监测,排查清理冗余账号,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梳理《库伦旗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更新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职责,压实公开主体责任。同时将政务公开完成情况纳入全年考核评价,督促各单位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保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9

行政强制

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2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1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2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与公众需求的精准对接需要进一步深化,对于企业群众关切的部分事项存在公开不到位情况。二是政策实质性解读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深化提高,除政府门户网站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需加紧建设。

(二)改进情况:一是结合走访调研活动,主动征询企业、群众对数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建议,围绕数据精准化、人工智能治理等热点信息进行改进,增强公开的靶向性。二是围绕我旗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明确解读标准,及时指导、督促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信息,推动做好政策实质性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