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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6 11:37

信息来源:

库伦旗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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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6 11:37


信息来源:

库伦旗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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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从库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ulun.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与库伦旗文化和旅游局联系(联系地址:库伦旗东梁新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联系电话:0475-471205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库伦旗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和要求,围绕旗委、旗政府关于三务公开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拓宽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在库伦旗人民政府公开11条,其中,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3条、群众文化活动信息4条、主动公开事项1条、人事考录3条;通过“库伦旗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各类信息9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库伦旗文化和旅游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同时发挥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功能,对文旅领域各类信息动态进行公开,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更新,不定期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本领域内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同时,充分利用“库伦文旅”官方微信号做好回应关切和重要事项信息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拓宽文旅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形成合力,加强过程督导,严格执行专人编辑、专人校对、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的“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规范性,维护文旅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按要求形成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相关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于不够完善的内容及时补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内容梳理尚不全面,个别文件、材料公开时间存在滞后现象。二是业务人员专业能力仍需提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深入,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完善信息收集机制,要求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定期报送活动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内容,经局机关整理后及时公开本单位工作信息。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鼓励业务人员积极参加文旅宣传、信息撰写等培训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文字撰写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2026年1月8日